悲剧性乐观主义:痛苦、内疚和死亡仍可转化
悲剧性乐观主义不是相信事情总会变好。弗兰克尔先承认三样无法从生活中删除的东西:痛苦、内疚和死亡。乐观只存在于接下来的动作里,苦难能否变成一项成就,罪过能否带来改过,生命有限能否使人及时采取负责的行动。
它和 Amor Fati 都不把接受理解成停在那里。区别在于,悲剧性乐观主义没有要求人爱上悲剧。它保留了悲剧这个名字,也保留了痛苦和罪过本来的重量。
所谓 三重悲剧”在意义疗法中包括了以下三种因素:(1)痛苦;(2)内疚;(3)死亡。本章提出的问题是,在上述情况下,人怎样才能乐观地生活下去?换言之,虽然生活充满了悲惨的因素,但它如何能够保持潜在的意义呢?
总之,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仍然对生活说 ‘是’” ,就是假定在任何情况下生活都是有意义的,即便在极为悲惨的境地也是如此。而这反过来又假定人的创造力会将生活中的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或建设性的因素。也就是说,重要的是如何充分利用任何给定的处境,面对灾难而保持乐观。人类总是有能力 (1)将人生的苦难转化为成就;(2)从罪过中提炼改过自新的机会; (3)从短暂的生命中获取负责任的行动的动力。
维克多·弗兰克尔,《活出生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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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出生命的意义
集中营的经历把这些判断逼到了极限。外部处境不能完全决定一个人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悲剧性乐观主义:痛苦、内疚和死亡仍可转化。这并不等于把任何痛苦都说成好事,也不意味着只要找到目标,目标本身就值得追求,参见 拥有使命感不能保证目的本身是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