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腐的):封建社会领主出租公用设施的经济特权
在欧洲的封建社会中,领主在自己的领地上(manor)拥有许多经济特权。其中一项特权是,领主可以发布公告,宣布在领地上为所有农奴和农民提供某些公用设施,如水井、磨坊甚至烤面包的烤房、过河的桥梁。农奴和农民不得使用自有设施,而必须使用领主所提供的公用设施并向领主支付相应的使用费。领主的这种做法在古英语中称作bannan,字面意思就是“公告”,英语单词ban(禁令)就来源于此,同源的还有单词banns(结婚公告)。
从单词ban衍生出形容词banal,原意是“与ban有关的”,如banal right指的就是领主所拥有的进行ban的权利。由于领地上所有人都必须遵守领主的公告,使用领主提供的公用设施,所以banal一词逐渐产生“公共的,普遍的”之意,进而产生“司马见惯的,陈腐的”的含义。
在中世纪,一个庄园主对其领地内的猎物、木材等拥有垄断权。他不仅控制着领地的经济,而且可以制定法规,发布公告,此类公告就叫ban。以后ban衍生了其它一些词义,此一古义即遭废弃,我们现尚能从ban之异体banns(结婚公告)的词义窥见一斑。banal 一词就是这个ban加后缀-al所构成,它原义为“付税后方可使用的”、“平民的”,例如中世纪英格兰的banal mill和banal oven,以后又由此义引申出“平庸的”、“陈腐的”等义。banal及ban并非本族语词,而是源自法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