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膀子:为求知而虚度是正当的
刀锋 里拉里对所有人说他要去"loaf"——晃膀子。(我一开始把这个词当成面包,以为他要去学做面包。)实际他一天读八到十个小时:
"And what is that going to lead to?" "The acquisition of knowledge," he smiled.
问他读这些有什么用,他说:获得知识。问他到底想知道什么,他答得很直白:"我想弄清楚上帝存在还是不存在。我想搞明白为什么会有恶。我想知道我是否有一个不朽的灵魂,还是死了就完了。"
毛姆借叙述者替这种"无用"辩护:"Some people have a disinterested desire for knowledge. It's not an ignoble desire."——也许仅仅是知道本身就足够满足,就像艺术家造出一件作品便已满足。
反方同样有力。伊莎贝尔说:"人家都在分秒必争地干,你却在浪费宝贵光阴。"我读时的感受是两头都占:真有人能一天读八到十小时,太羡慕了;但也隐隐觉得这样有点不负责任。
拉里的答案不是靠说服,是靠走完——他后来下矿井做体力活,去印度,最终在美国开出租车。这正是 智慧无法言传,只能被体验 的另一版本:他要的东西没法从别人那里领取,只能自己走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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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锋
主角拉里从一战归来——飞行员朋友替他挡了死——从此不肯再走原定的路:不工作,不结婚,跑去巴黎"晃膀子"。我一开始把 loaf 当成面包,以为他要去学做面包,查了词典才知道是"闲逛",到 24% 才看明白他想做的是 读书、求知、参透人生的意义。他一天读八到十个小时,说读《奥德赛》原文"像踮起脚尖就能碰到星星",读斯宾诺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