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航船

先看处境,再看性格

The Social Animal 中的 Aronson 第一定律:

Aronson's first law: People who do crazy things are not necessarily crazy. (Location 286)

人天然是性格论者:见到坏事,先给做事的人贴标签——疯子、虐待狂、坏人。贴上标签,世界就重新可控了。但这常常是个昂贵的简化:

Dispositionalism can make us smug about our own invulnerability to pressures that could induce us to behave stupidly, crazily, or cruelly. It moves the focus off of improving situations and onto a narrow approach to fixing people. (Location 303)

员工偷窃,性格论去做人格测试筛人,情境论去查过劳、怨气和欠薪。前者修人,后者修处境——修处境往往才是那个可以真正动手的杠杆。

归因方式最后还会进入政策。把罪犯解释成"天生邪恶",人会支持扩建监狱和加重刑罚;把犯罪放回失业、教育与贫困的处境里,答案才可能转向学校和社区。这里不是说个人永远没有责任,而是解释不同,能看见的解决办法也不同。更一般的框架,参见 Attribution Theory 归因理论

这让我想到 控制二分法。斯多葛要求人管好自己的判断,Aronson 提醒人留意环境压力,两者可以同时使用: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对他人的行为多问一句处境如何。但承担责任不等于用性格解释自己,理解处境也不等于免除他人的责任。

同样的思路也可以拿去看社会制度。历史先制造处境,人又把处境解释成某类人"天生如此",参见 等级制度是偶然固化的

它不是叫人否认性格,而是在性格解释出现得太快时,再问一句:换一个处境,这个行为还会同样发生吗?

——收入 思维模型 · 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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